11月30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对在长江芜湖区段多次寻衅滋事,手持砍刀敲诈船员的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八年六个月以下不等的刑罚。

    去年12月,以赵某、汤某为首的十多名团伙成员手持砍刀长矛,租用小型快船,强行登上在江面上从事采砂作业的船舶,敲诈勒索船员钱财。长航公安芜湖分局接报警后成立专案组,经过长达半年多的缜密侦查,先后在芜湖市、铜陵县、无为县等地将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用于作案的砍刀6把、轿车1辆以及3万余元赃款。查明了这个犯罪团伙在一个多月的时间疯狂作案24起, 采取打骂、罚跪、用刀背砍、砸毁物品等手段威胁船员,逼迫24艘船交费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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