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向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松子”轮颁发《2006海事劳工公约(志愿)证书》,这份证书是中国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取得的首张证书,标志着《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在我国的履约示范推进工作获得了重大进展,也意味着中国海员向着实现“体面劳动”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

    中国船级社积极推进《公约》在中国航运业的实施,为促进中国海员实现“体面劳动”积极努力。为进一步解决中国船公司在实施《公约》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中国航运业顺利履约积累经验,今年2月,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携手中远集运和上海远洋,共同开展了履约示范船的工作。

    据悉,示范履约工作组采取将中国航运业习惯做法和《公约》标准相协调的方式,为上海远洋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符合《公约》标准的海员管理和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参照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签署的《中国船员集体就业协议》,制定符合《公约》标准的船员就业协议,增加了海员工资收入、休假等条款,确保《公约》的标准落到实处;整理船公司的海员工资体系,告知海员明确的薪酬收入数目,促使海员正确了解自身的劳动待遇;改善船上的起居舱室设施、娱乐设施和食品膳食服务,使船员能够更好地分享中国航运业发展的成果;增加船上的医疗和劳动安全设备,落实船舶的安全委员会制度,保证海员在船上工作期间的身心健康;建立船上投诉程序,引导海员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约》于2006年在日内瓦获得通过,被誉为全球120万海员的“权利法案”,通过制定全球统一的海员社会和劳动保护国际标准,确保全世界的海员都能“体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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