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获批的烟台保税港区,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等之后我国第13个保税港区,是全国第一家以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也是国务院批复的山东省第二家保税港区。

    烟台保税港区,规划面积7.26平方公里,在原烟台出口加工区基础上,重新规划了港口作业区、物流作业区、公共查验区、出口加工作业区等四大功能区。一改之前单纯依赖加工贸易的局面,新增了港口作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等功能,主要开展集装箱拆拼、临港增值加工、物流仓储、集装箱国际中转等业务。

    整合后的烟台保税港区,在口岸布局上,可以与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形成三角联动、错位发展,实现国际中转的联动,以共同推动环渤海地区经济振兴,而且又可以推动烟台经济向更高层次上迈进;在港内整合中,烟台依托保税港区,可以进一步拓展国家的政策优惠和服务手段,通过大力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业务,可以走出一条创新发展的路子,更好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用足保税港区相关政策,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实现港口经济与产业经济的互动发展,促进外向型经济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宏伟目标。

    在保税港区政策带动下,用3至4年时间,烟台港可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之一,成为沿黄九省区进出口贸易集散中心和功能较全、规模较大、政策优惠、服务便捷的综合性大港。同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山东省港口集群资源配置,与青岛港尽快形成互为呼应、互为补充的东北亚组合枢纽港,有利于促进山东省中西部开发,整体提升沿黄流域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成为未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重要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大通道,成为助推烟台乃至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力量。(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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