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渤海渔业资源,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本市2011年继续实施渤海伏季休渔。具体休渔时间为:2011年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期间,除钓具外,其他所有渔具都不能在渤海进行渔业生产。


  据介绍,今年6月1日12时前,本市570多条海洋休渔渔船将全部进港停靠。渔具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将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具备条件的渔船,将实行船网分离、集中存放。所有海洋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不得加载冰、油等渔需物资,不得自行变更为非海洋休渔作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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