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昨日从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港口建设费征收费率标准下调。

  照此计算,宁波港每年靠港贸易的1.3万艘次船舶将少交几百万元,这对于港航贸易经济的发展与建设将有推动作用。

  港口建设费是由国家征收的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内河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的一种政府性基金。

  按照《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费率标准下调,国外进出口货物由每重量吨7元下调至每重量吨5.6元,国内进出口货物由每重量吨5元下调至每重量吨4元,总体费率下调20%,费率下调幅度最大的项目达60%。(邓雪 盛高)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