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环保部获悉,两个多月前刚刚被国家环保部暂缓批建并引发热议的舟山外钓岛光汇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日前获批并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的审批公示,其已对上述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月28日至3月5日。

环保部资料显示,舟山外钓岛光汇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建设单位为舟山光汇油品码头有限公司,工程将新建30万吨级泊位、10万吨级泊位、5万吨级泊位、2万吨级泊位各1个。本工程设计吞吐量为3250万吨/年,主要货种为燃料油、汽油、柴油、化工品,其中后者含苯类、醇类、酮类和酯类等14种,工程总投资9.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67.30万元。

此前,12月6日,国家环保部曾发出通知,提出暂缓审批该油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认为该工程尚存多个问题。

环保部认为,据初步统计,目前仅宁波-舟山港已有、在建和已批的12座25万吨以上油品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已达1.8亿吨,全港油品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已超过2020预测的吞吐量1.91亿吨,其中工程所在老塘山港区已建油品泊位设计吞吐量为1795.7万吨,本工程设计年吞吐量3020万吨,工程建成后将超过2020年预测的吞吐量3000万吨;本工程泊位长度约1395米,超过规划的岸线长度395米。本工程建设布局及规模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尚需进一步论证。

而且,建设方提交的报告书未对运营期化工品船舶洗舱废水水量、废水性质等进行分析,化工品废水处理依托单位舟山纳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具备化工品废水处理能力;30万吨泊位需削坡挖泥面积约40000平方米,报告书未进行相关工程分析;大气影响预测结果未叠加已批复的本工程配套库区项目同类污染物的影响;溢油风险预测内容中未给出油膜到达环境敏感点的最短时间,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

更重要的是,环保部提出,该工程所在海域大型油品码头众多,通航条件复杂,是我国沿海重大溢油事故高风险区之一,环保部对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环评要求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能力尚未完全落实,所以对工程进行了暂缓审批。

此后,该工程暂缓审批一度引发热议,特别是在当时被认为是释放了在渤海湾溢油事件后,对于油品码头的审批从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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