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头市港口管理局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了《汕头港总体规划(2012-2030年)》,明确了汕头港的功能定位、港口水陆域范围、港区构成等。

批复明确规定汕头港是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粤东、赣南、闽西南等地区对外联系的重要口岸,是汕头市推进工业化进程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支撑。

记者了解到,本次规划的基础年为2010年,水平年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约68.5千米,现已开发利用约10.6千米。汕头港划分为榕江港区、老港区、珠池港区、马山港区、堤内港区、田心港区、南澳港区、广澳港区和海门港区,形成“一港九区”的规划发展格局,并重点对广澳港区、海门港区进行水、陆域布置和港界确定。

本《规划》共九章,分港口发展的现状、港口吞吐量和船型发展预测、港口性质和功能、岸线利用规划、港口总体布置规划、港界、港口配套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港口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关系、问题与建议等内容,是指导我市港口建设与保护港口资源的依据,将由市政府印发,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负责执行并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预测汕头港吞吐量发展水平为:2015年9000万吨,2020年14000万吨,2030年30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300万标箱、500万标箱和1200万标箱。汕头港将以《规划》为指导,以能源、原材料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具备装卸仓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通信信息、物流保税、综合服务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高效、效益显著、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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