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6月7日,英国政府代表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宣布香港成为自由贸易港。172年来,香港自由贸易港的内涵和功能逐步扩展,成为全世界最自由、最开放也最多功能的自由港。

香港全境土地面积约1104平方公里,由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新界地区三部分组成,而位于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是举世闻名的深水海港。

自开埠以来,对外贸易始终是香港经济之本。可以说,香港的历史就是一部对外贸易发展史。

据《台湾、香港、澳门经济史略》一书介绍,香港对外贸易发展经历了单一的转口贸易(1841~1951年)、以港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1952~1987年)和复合转口贸易(1988~至今)三个历史阶段。

而目前,客观形势要求香港进行再一次经济转型,香港贸易发展局研究总监关家明认为,如今香港已经进入了离岸贸易的新阶段。

香港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邓仲敏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香港作为全球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有着多方面优势。一是香港是全球公认最自由的贸易区,资金流通顺畅,营运效率高;二是香港市场营销网络覆盖全球,是亚洲地区的物流中心;三是香港资讯发达,信息传递快速,是国际贸易的理想平台;四是香港有健全法制、稳健金融体系、严密监管机制,可保障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五是香港税率低、税制简单,经商和投资回报极具吸引力。

实际上,香港自由港的内涵,包括自由贸易、金融市场开放、资金自由进出以及自由开办企业、自由市场调节四个方面。而支撑自由港公平竞争经济环境的,是香港健全完善、历经上百年发展演变、源自普通法的法律体系。

贸易自由

香港的对外贸易在二战中一度完全停滞,但战后数年间香港很快恢复了原来的转口港地位,并抓住内地大批资金、技术和人口流入香港的机遇,经济迅速起飞。

战后的香港对进出口贸易基本上没有管制,对进出口的一般商品不设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同时对本地厂商出口商品也不提供任何优惠和特权。

在香港输入和输出任何商品,只用缴纳数额很小的从价税,作为支付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进出口文件的行政费用。同时,进出口贸易手续十分简单,一般只要在货物进出口14天内报关,无须事先批准且报关所需文件很少。

由于贸易完全自由,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发言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迄今为止,香港只签订了四份自由贸易协定,且主要是为了帮助已在香港占比超过90%的服务贸易进入对方市场。

这四份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2003年和内地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2010年和新西兰、2011年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以及2012年和智利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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