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 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出《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8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次“营改增”试点,港口行业涉及的主要是现代服务业6%的税率。

“营改增”试点前,港口企业缴纳的流转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等,且以营业税为主。“营改增”试点后港口各项服务的税率变化如下:装卸业务由3%改为6%;仓储业务由5%改为6%;理货业务由3%改为11%;运输业务由3%改为11%;向境外单位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仓储除外)由原装卸3%和其他业务5%改为0%。

“营改增”的实施并非如想象中那样一帆风顺,试点的部分港口企业税负不降反升,这似乎与之前对“营改增”所希冀的减税效果背道而驰。

几家欢喜几家愁

港口企业税负增加在之前一些机构和企业的调研中已有所体现。去年,在国家公布深圳市将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深圳港口协会便迅速了解上海试点的情况,并和深圳港口企业多次开会调研,得出的结论让人失望。以201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营改增”试点后,深圳东西部港区共增加税负约人民币7467万元,年增幅为21%~33%,增幅最高的甚至高达40%。港口企业自身的估算也基本在这一增幅范围内,如天津港和广州港估算,如果不考虑重大固定资产购置进项税抵扣,仅考虑日常经营成本中可抵扣的项目,其整体税负将增长 22%以上。

这一评估情况在试点地区的港口企业中已有验证。去年12月1日,浙江开始实施“营改增”。今年上半年,嘉兴市港务管理局对嘉兴区域内港口服务企业调查显示,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嘉兴港区内选取的从事码头装卸、仓储、理货等12家企业,在浙江“营改增”实施的半年内,有8家企业税负下降,4家企业税负上升,且税负上升幅度均超过50%。

    

在8月份“营改增”全国范围试点后,青岛港也成为税负增加的港口。从11月21日青岛市财政局公布的数据看,8—9月,青岛港“营改增”部分实际缴纳增值税6173万元,而如果按原营业税制计算,则只需缴纳5000万元,“营改增”试点后增加1173万元。

对此,青岛港表示,从下属单位缴税情况来看,税负增加较大的主要是集装箱物流企业和货代企业,其中前湾集装箱码头公司税率由3%、5%提高至6%,而且仅有燃料电力消耗、材料采购、维修等费用可抵扣进项税,加上主要设备新建期已过,且使用年限在20年左右,更新周期长,可抵扣税额较少,因此,“营改增”试点后,仅前湾集装箱码头公司8、9两月税负就增加578万元,增幅41%。另外,外轮理货公司税负也增加不少,主要原因为该企业成本的80%为人工成本,可抵扣项仅有办公用品、水电费、燃料费、修理费等,金额很小,且属轻资产行业,资产少,由此导致8、9两月税负增加110万元,增幅76%。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在当前低迷的航运市场下,如果能够通过税收结构的调整来促进市场的恢复当是一件幸事。但随着“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推进,港口业实际税负增加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税负缘何增加

港口企业税负不降反升与其资产有一定特殊性相关。

一方面,港口企业资产不存在抵扣条件的资本化利息、非流动资产如码头、堆场、土地使用权等比重大,而允许抵扣的燃料、水电、材料、设备修理修配以及备品备件等项目比重小。港口属于先期投入巨大的行业,初建时包括码头基础建设、作业设备购买等项目,其成本都以亿元为单位。投入使用后,使用期限非常长,短期内更新可能性及比例非常小。而存量固定资产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目前不能抵扣,因此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

另一方面,港口企业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无论是理货、代理还是装卸业务,人力成本比重较高,而职工薪酬是无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这会造成港口企业税负增加。

此外,仓储服务也是港口企业提供的主要服务之一,其经营模式大多为租赁业主的房产后再对外出租以赚取利润,租赁费往往占据该业务成本的50%以上。而此次“营改增”只涉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没有进项抵扣,这意味着港口企业提供仓储服务要多缴1%的税却没有进项来减轻税负。

但业内人士指出,“营改增”对港口企业来说还是收到了一定积极效果。首先,对按期更新设备的新建码头企业,新税制的减负作用明显。其次,新税制可促进企业更新固定资产的积极性。目前港口企业为追求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大多不愿更新固定资产。随着新税制的实施,更新固定资产所产生的一部分进项税可抵扣,因而在相同条件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与升级的积极性。

或将调整运营模式

一家长江沿线港口企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从“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来看,该税制设计总体合理,具有一定前瞻性,有利于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并最终减轻企业税负。但从短期来看,该方案仍稍显粗糙,并未认真识别不同行业的特征从而区别对待。

该人士认为,在国家没有设计出合理的进项税抵扣机制之前,港口企业人工成本和非流动资产无法享受到抵扣优惠。鉴于此,港口企业可以通过三方面来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一是,通过提高设备自动化的水平和技术含量来减少劳动力成本的支出。购进先进设备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释放出多余人力资源,同时,由于购进先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二是,合理安排企业的资产结构。从港口的发展现况来看,多数港口企业的发展方式仍然粗放,常通过扩大港口作业面积来谋求发展,而购进的如土地、房屋等非流动资产又无法享受到国家抵扣制度的优惠,所以港口企业应该走集约化生产之路。三是,目前港口企业一部分业务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费率标准进行收费,另一部分业务由企业依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由于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港口的服务价格是包含营业税在内的价格,“营改增”试点后,港口的服务价格是不包含税款的价格,由港口企业来代缴客户的增值税。这就需要港口企业调整自身的服务价格。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港口企业都希望国家能出台更多优惠措施,让企业平稳过渡到新税制。如延续上海市试点优惠过渡政策、超税负返还;延续港口企业原有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港口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使税负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相适应;加快研究落实港口行业结构性减税等。另据记者了解,嘉兴市已表示将实行“营改增”试点过渡期的财政扶持政策,但目前还在摸底调查阶段,具体操作和细则尚未落实。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不仅是一次税收改革,更是一次企业变革,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进,企业的销售结算、生产耗用、库存管理、物资采购将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从而改变企业的业务模式,影响企业运作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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