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日前发布《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能耗监测和评估;强化市场监管,提高节能减排服务能力;推进试点示范,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化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等八大要点。

在深化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这一项中,《工作要点》主要提出在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公路及港口四个方面开展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2014年专项行动的重点主要有:继续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推进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中的应用,推动LNG燃料动力内河船舶区域性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广路面材料再生利用和隧道节能照明技术,推进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技术应用和推广等。

《工作要点》同时提出要完善激励机制,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财税政策要求,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规划,并积极鼓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地方政府争取节能减排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节能减排政策叠加作用。

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戴定一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政府应致力于将公共利益通过政策变为企业的商业利益,使公共利益与产业发展能够很好结合起来。

戴定一指出,如何提高产业效率,如物流行业的汽车空驶率等,是企业应该关心的问题,政府则应该更多的关注节能环保、低碳绿色等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如何把公共利益变成企业追求的商业利润。

附:

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要求,充分发挥绿色交通引领作用,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为主要抓手,突出政府主导、法规约束、示范引领、制度创新,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能耗监测和评估

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制度体系。研究提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制度体系框架,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前瞻性政策研究。

组织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规划标准。启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规划,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

继续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提出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源消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和组织方案,初步构建部省两级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并组织开展试点。推动营运车船能源消耗及碳排放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数据库平台建设,制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导则。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评价工作。发布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评价试点。

二、强化市场监管,提高节能减排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交通用能产品、设备、装备能效和碳排放市场准入制度。继续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研究推进新建船舶燃料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准入制度。加快制定交通运输其他用能设备、设施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力争完成《港口能效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制定。

研究提出加快高耗能、高排放交通设备设施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市场退出标准和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船等。

稳妥推进市场交易。研究提出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意见,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参与节能量交易的储备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市场交易相关技术和标准研究。

三、推进试点示范,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继续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总结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一批城市试点经验教训,继续推进第二批城市试点。

深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研究提出绿色循环低碳十个示范省和百个示范市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示范项目评选,公布一批示范项目。

继续推进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做好首批试点项目的总结推广,启动第四批甩挂运输试点,推广创新经营模式。

继续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落实《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力争发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支持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

组织召开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现场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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