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海河辖区船舶使用岸电码头现场会上,海河海事局召集海河辖区的所有码头企业,在岸电使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合力安装岸电设备,供船舶使用岸电,减少靠泊在码头的船舶使用发电机发电导致的空气污染。

岸电是指船舶在靠泊期间停止使用船舶上的发电机,改用陆地电源供电,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量的船舶供电方式,也就是船舶“油改电”。简单说来,就是船一进港,船上的所有用电都由码头提供。船舶岸电系统大体可分为岸上供电系统、电缆连接设备和船舶受电系统三个部分。

据统计,海河辖区散杂货船舶多数为3000总吨位船舶,每天用船舶付机发电24小时需用柴油约0.2-0.3吨。每艘船每天创造的污染量相当于一辆家用轿车连续行驶4000公里排放的污染量,也相当于100辆家用轿车每天上下班所排放的污染量。按平均每天在港船舶10艘次计算,相当于1000辆家用轿车排放的污染量。

目前虽有岸电使用的相关明确规定和供电设施,但使用情况却远未达到普及。海河辖区28家码头,其中20家码头配有岸电供应设施,占所有码头的71.4%;部分码头设备率先使用了岸电系统,据不完全统计,码头船舶岸电的使用率仅为25%。

海河海事局危管防污处负责人翟洪良说:“船舶的尾气、噪声污染影响了海河两岸群众生活质量,我们的目标是推动岸电使用率到达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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