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30万吨级码头通过对外启用验收

11月17日上午,浙江省政府口岸办召集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总队、浙江海事局、舟山市政府口岸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舟山港太平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30万吨级硒装码头对外启用进行验收。验收组对码头泊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和会议讨论,认为该码头具备对外启用条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位于马岙港区长白岛,主要从事海工平台建设和修船业务,新建的30万吨级硒装码头长576米,宽30米,共分8个结构段,总投资1.2亿元。近年来,该企业促进产业层次优化升级,注重以海工生活平台等高附加值船舶为代表的高端制造,更是开创了100%高端制造的先河。此次30万吨级硒装码头的的对外启用,将极大地释放企业产能,有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为保证此次对外验收顺利通过,舟山海事局多次走访该码头船坞,实地了解生产状况、安全及防污染设备设施配备、码头手续推进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将需进一步落实的相关事项上报浙江海事局。同时,该局主动与企业对接,详细告知码头对外开放的细节要求并督促码头主体要高度重视开放事宜,加快推进完善码头手续,配备安全及防污染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争取早日实现码头船坞的全面开放,拓展企业生产规模,全面释放产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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