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交通运输部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要求,船舶监督北方片区天津、辽宁、河北、山东、黑龙江五个直属海事局决定于5月-6月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中韩客货班轮开展专项检查。5月18日,联合检查在大连启动,对经营大连——仁川航线的“飞龙”轮实施了港口国监督检查。

北方片区中韩客货班轮联合检查旨在结合片区水上交通特点,联查联动,保持船舶安全检查收紧态势,共同提升船舶监督专业水平,稳定辖区中韩客货班轮安全形势。联合检查组由北方片五个直属局共同派员组成,会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员(PSCO)登轮开展检查,重点关注船舶应急演习、船员配备、船上人员沟通交流、船长决策指挥、应急设备、驾驶台资源管理等方面内容。联合检查组在对“飞龙”轮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了23项缺陷,对其中救助艇限位器故障、救助艇不能通过空气瓶起动、VDR信息接入故障、信号灯不满足避碰规则4项严重缺陷采取了滞留措施。检查结束之后,联合检查组对船舶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海事监督管理具体建议。

据悉,本轮联合专项检查计划检查船舶10艘,占全国中韩客货班轮船舶总量的71.43%,检查地点覆盖山东、河北、天津、辽宁辖区大部分中韩客货班轮靠泊港口,检查活动计划持续到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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