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中叶,由于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开发事业的需要,极大地促进了海上钻井平台建造工业的发展,世界上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和船级社自1968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海洋工程的各种规范、规则,以保障海上设施的安全。

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我国沿海大陆架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各种平台检验业务也增加了。从1978年起,中国船舶检验局即着手研究制定海洋工程检验规章和规范。1980年~1984年间,首次公布了移动式平台检验暂行办法、移动平台规范、固定平台规范及平台安全规则等。随后的十余年内,又陆续制定了包括规则、规范、规程和须知在内的一系列海洋工程检验规章制度,使海洋工程规范体系逐步充实和完善。

我国第一本平台规范《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由船舶检验局委派大连办事处组织编写而成,于1982年公布施行。第二本是固定平台规范《海上固定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由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主持,指定船舶检验局负责编写而成,1984年1月1日起施行。另由船舶检验局组织本局专业人员编写的《海上平台安全规则》,1984年2月1日起施行。

由于以上三种规范、规则的编制是首创性的工作,而且要及时配合当时(80年代初期)对平台检验依据的迫切需要,并为80年代以后的平台检验做技术准备,所以这项工作得到国务院机械委、交通部、船检局的高度重视,具体部署并落实编写工作计划,使这些规范得以按时编写完成。两部规范和一部规则的发布,对日后中国海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规范根基,为中国海工事业由浅海走向深海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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