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推进沿海沿江港口高速公路建设

日前,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大战略”发挥高速公路支撑引领作用的实施意见》,旨在科学合理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发挥高速公路基础支撑和先导引领作用。

意见提出,按照“三大战略”的发展要求,重点推进“四通四连”高速公路建设。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以国家高速公路为骨架、地方高速公路为补充的内外互联、区域互通、高效衔接高速公路网络,路网整体通行能力、通达效率和机动灵活性显著增强,有力支撑“三大战略”发展。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挥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平台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鼓励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意见部署了八大主要任务,贯通支撑“三大战略”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打通地方高速公路省际通道,畅通主要城市群内城际通道,疏通主要节点城市进出通道,推进连接沿边口岸高速公路建设,推进连接沿海港口高速公路建设,推进连接沿江港口高速公路建设,推进连接民用机场高速公路建设。

在畅通主要城市群内城际通道方面,意见提出,依托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布局,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构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长江中游、成渝、滇中、黔中,以及“一带一路”两大核心区高速公路网,推进核心城市、重要城镇间的直通互联。

在推进连接民用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和区域节点城市的便捷连接,扩大机场服务范围,增强对外开放能力。重点推进连接北京新机场、成都新机场、厦门翔安机场等新建机场的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完善广州白云、南宁吴圩、兰州中川等已建机场的高速公路集疏运网络。

意见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加大车购税等中央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等,推进纳入本实施意见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央有关部门要着力推广高速公路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公路项目用地计划,提高公路项目土地利用率。省级政府要根据实施意见做好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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