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俄双方代表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就修改《关于在双方港口向对方船舶计收港口费的统一费率协议》(简称《协议》)进行了工作会晤,双方交换意见,并达成有效共识。

按照中俄总理定期会晤运输分委会海运、河运工作组第20次会议纪要的要求,由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黑龙江海事局、黑龙江省航运集团等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的中方代表团,与由阿穆尔航道航政局、布拉戈维申斯克港,以及多家公司外贸专家组成的俄方代表团,在黑河市进行工作会晤。

中俄双方就重新起草《协议》广泛交换了意见,对《协议》所涉及的船舶港务费、停泊费、引航费、港口服务费等相关费率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取得了相应共识;就进一步发展中俄国际运输、降低企业成本等深入交换了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中俄双方交换了《协议》草案文本,针对此次讨论中的意见将进一步研究,并各自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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