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修订后的欧盟国家援助规则允许欧盟成员国港口可以获得最多1.5亿欧元的国家援助补贴用于投资。对此,英国港口协会(BPA)警告称,欧盟放宽国家援助港口规则的条件恐将扭曲市场。

近日,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正在对欧盟国家援助规则进行修订,今后将允许欧盟成员国向海港项目投资最多1.5亿欧元(约合1.67亿美元)的援助资金,而不需要提交欧盟当局审批。同时,内陆港口可以接收最多4000万欧元的国家援助资金,也不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交报告。

欧盟委员会宣称,港口和机场均可通过一般集体豁免条例(GBER)来简化公共投资和保持竞争力。

欧盟委员会表示,想要获得此豁免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例如,政府只可以投资某些出现资金缺口的港口,并且只可持有特定比例的投资份额,具体比例将取决于不同的因素,包括港口的占地大小及位置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疏浚作业以外,国家援助只可以用作投资,而不可以用作维护。

英国港口协会首席执行官Richard Ballantyne警告称,大量的公共补贴将扭曲港口市场的竞争,而GBER的修订并未对潜在的市场扭曲做出更多限制,BPA对此表示非常失望。“GBER意味着对疏浚作业的援助补贴可获豁免权。许多英国的港口表示担忧,加大对欧洲港口的投资项目和维修疏浚作业的援助补贴将对英国的私营港口业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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