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通告》要求,为配合上海组合港船舶控制区工作,加强船舶供受油监督管理,市码头中心开展船舶油料供应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油料供应单位是否持有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记录与供油作业记录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现象等。检查结果良好,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多种油品混合记账,导致供受油平衡账目不清,检查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并重申要求。

下一步,市码头中心将继续做好船舶供受油监管工作,保障上海港绿色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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