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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海鲜已抢“鲜”上岸

一名长期从事海鲜生意的商贩介绍,因为南方海域比北方的渤黄、黄海开海时间早一些,所以休渔期间,还有个别南方渔船在仰口和罗家营等码头靠岸。他们每年休渔期间,都要从南方预订一批鱼类等海鲜,在青岛开海之前,还会有船上岸带回一些海鲜,等到本地船开海后,外地渔船就会离开,换成本地小海鲜。

记者了解到,9月1日中午12时整,一切准备就绪的青岛数千艘渔船,将出海捕捞作业,小渔船到附近海域进行捕捞作业,大一点的渔船可能会跑远一些,一般捕捞到的海货,会在海上让收购船直接买走。沙子口渔民于师傅说,这里的渔船多为中型马力的船只,远的跑到了东海海域。每次出海往返得五六天时间,多的时候长达半个月,主要是看收成怎么样,因为油钱是固定的,打不到鱼就要在海上靠着,不能空船跑,通常都要捕到2000斤以上海鲜才考虑回岸卸货。

而本地小渔船开海当天就能带回海鲜,小型渔船主要在胶州湾内及距离岸边三四十海里的近海海域捕捞。胶州湾口东南方向的大公岛、小公岛附近海域,海鲜的品种很丰富,渔民在这里能捕捞到虾虎、八带、鲅鱼等本地小海鲜。像沙子口渔港和积米崖渔港,一些渔船一般只专业捕捞一种海鲜,像有专门捕捞黄花鱼的,还有专门捕捞虾、螃蟹和虾虎的,他们利用专门的探测仪器,很快就能发现哪里有鱼汛,渔船一般是跟着鱼群行驶,然后看准时机下网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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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捕捞严重可判刑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期间。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渔业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这项制度。同时,我国《刑法》相关条款也明确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休渔期间,我市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对在渔港、海上查获及其他方式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将一律扣押回港。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对违规渔船除按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一律没收渔获物、非法所得、渔具,直至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对特殊渔船违规的,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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