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报近期发生的4起水上交通事故,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事故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通报的四起事故

01 8月17日,“粤惠州货328”轮由广州新港横涌码头出港,途经DF7X8浮筒附近水域与进港“粤运盈666”船发生碰撞。

02 8月19日,“安达盛”轮与“新东远”轮在福建平潭白姜岛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事故。

03 8月19日,“顺航9688”轮在上海吴淞4号锚地东北角给“启顺888”过驳石块时,遭遇强对流天气,造成“顺航9688”船体进水后沉没。

04 8月21日,“顺源顺”轮上行至长江安徽安庆段马阻3号红浮上1000米水域,与下行的“皖安庆货9177”轮发生碰撞。

通报指出,上述事故所反映出的船员安全意识不强、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在部分航运企业仍然较为突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延续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形势,营造良好水上交通安全氛围。

通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

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切实落实航运企业和船舶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提高航运公司和船舶的自我管理能力。

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强化对航运公司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梳理辖区公司所属或所管理船舶发生的事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强化对公司和船舶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现场监管,确保岸基充分支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强化改革创新,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装备和技术,改进现场监管方法和手段,合理布置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对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科学利用VTS、AIS、CCTV等有效手段准确掌握辖区水域船舶航行及锚泊动态,加大对船舶习惯补给、避风锚地、事故多发水域、钢材装卸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核查船舶近期进出港报告信息记录、AIS设备信息和开启记录、船舶配员、船员助航设施设备的操作能力,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部海事局组织了相关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强调,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规范督导问责,狠抓安全责任落实,认真完成好相关工作的督查任务。通过督查检查,集中通报一批重大问题的企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约谈一批管理部门和企业,对不满足安全条件要求的公司要坚决撤销其符合证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年度督办和考核,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要严肃问责。

通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方。同时,对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要及时通报相关方,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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