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对不可竞争的本地外贸集装箱业务,收取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服务、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交易条件……根据有关方面的反映和举报,今年4月中旬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并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自查自纠,发现港口普遍存在以上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部分港口企业按照反垄断调查要求进行整改的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都要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从目前有关港口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看,多数港口认识深刻,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以理货为例,在南方一些港口,理货市场已经充分竞争,集装箱船舶理货价格已低至每箱5元;而在一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港口,船舶理货价格还高达每箱18元至22元,差距达3倍至4倍,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部分港口的这些行为,也影响了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不利于港口自身做大做强。

“部分港口的这些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也不利于港口自身做大做强,不能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位负责人表示。

多数港口企业对此次反垄断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港口内的公平竞争。二是合理调降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三是立即废止和清理所有不合理交易条件,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督促有关港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港口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说:“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和青岛港将从明年起,下调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下调幅度在10%到20%左右,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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