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3378-HK)公告称,2018年2月5日,公司与关联方港务海运订立港口运输服务主协议,港务海运及其联系人同意向集团旗下营运的多个码头提供相关港口运输服务,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费用将参考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协议厘定,集团就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港口运输服务向港务海运及其联繫人预计支付的总代价不会超过人民币2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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