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不能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更加注重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4月13日,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之际,党中央发文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支持海南省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自由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对海南省探索建设自由港提出具体指导。

若海南省建成自由港,按照全岛3.5万平方公里的范围来算,将远超1000平方公里左右的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以及4000平方公里的阿联酋迪拜,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港。

  分步骤探索全方位开放

根据中央部署,海南省建设自由港亦将建立在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之上。《指导意见》提出,海南省要分步骤全方位对外开放。第一步,在海南省全境建设自贸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贸试验区试点政策;第二步,探索实行符合海南省发展定位的自由港政策(见图)。

自2013年上海市成立自贸试验区,加上此次获批的海南省,中国共有12个自贸试验区。但海南省与现有的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区别在于,其全岛都是自贸试验区,将是截至目前面积最大的自贸试验区。

具体到时间节点,《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自由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自由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

而在具体内容上,《指导意见》要求,海南自由港建设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此外还提出要加大出入境安全措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免签范围,并支持外商全面参与自由港建设;同时也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认为,国家可能赋予海南省更大改革自主权,如在金融市场监管和金融开放政策方面由海南省全权制定,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在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交易方面给予充分的自由度。同时推动实现对外贸易自由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金融领域的开放备受关注。海南省发改委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处长高佃恭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海南省在航空、农业、高科技等产业有着旺盛的金融需求,海南省正在与国家金融相关部门洽谈,在金融方面的具体细化政策也即将出台。

此外,在国家层面,6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在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文件将于近期印发。王受文透露,《若干措施》提出了要支持外商全面参与海南自由港建设。

王受文表示,《若干措施》出发点是要营造公平透明便利的、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借鉴国际通行引资政策的框架,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六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

在投资自由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要修订负面清单,在7月1日之前修订出台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在扩大服务业开放方面,《若干措施》要求稳步扩大金融业的开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以及制造业对外开放,特别是要取消或者放宽汽车、船舶、飞机等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制造业领域限制。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