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1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下称“裕廊公司”)境外上市的相关议案。日照港拟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进行改制重组,使其成为公司木片、粮食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运营平台,并拟以改制重组后的股份公司为主体,择机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根据初步拟定的发行方案,裕廊公司拟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同时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本次基础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预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其中,实际发行的总规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拟上市主体的资本需求、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境内外市场具体情况,由拟上市主体董事会根据拟上市主体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3.08亿元、1.76亿元、3.69亿元,符合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条件中,“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等规定。

同时,为有效避免公司(除拟上市主体外)与拟上市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日照港做出多项承诺,包括除维护因历史合作、港口区位原因形成的与原有客户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粮食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外,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拟上市主体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木片、粮食等货种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等与拟上市主体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拟上市主体的境外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日照港表示,通过本次境外上市,预计拟上市主体将进一步快速发展,其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将会带动公司的业绩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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