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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日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中国多部委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根据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保税油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本地生产燃料油统称为“不含税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是指获中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本航次,是指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
  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外贸同船运输具有舱位共享、沿途随装随卸、高效快速中转等特点,能够提高舱位利用率。该政策实施将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引导船公司开辟更多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的航线,有利于将洋浦港打造成西部陆海新通道航运枢纽及区域国际性集装箱枢纽港。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正在发展保税油加注产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任延新此前介绍,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以来,洋浦已开展6次内外贸同船保税油加注测试,共加注2539吨;国际船舶加注保税油业务也快速开展,去年已加注近10万吨保税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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