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湖州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和《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11月5日,湖州市港航处召开了港口企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

会上,国税部门详细介绍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详细内容以及适用范围,分析了实行“营改增”后港口企业税赋变化和具体申报程序。港口企业代表就“营改增”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咨询。此次会议为港口企业在2012年12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后续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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