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中港网消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移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实施邮轮船票管理制度的通知(交水规〔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邮轮港口加快推进实施邮轮船票管理制度,天津、深圳、广州、厦门和三亚等邮轮港口争取于今年底前率先实施。

《通知》明确了推广实施范围,包括从事我国境内港口始发国际、内地与港澳间及大陆与台湾间海上邮轮航线经营的邮轮运输企业和境内港口经营人。
  《通知》提出了推广实施的制度内容,包括推广邮轮船票直销、实施凭证上船、实施乘客信息提前申报与共享、推广使用行李信息条和加强部门协作监管等五个方面。
  8月29日, 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从2006年邮轮进入国内首发运营以来,人们都是通过旅行社报名,跟船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导致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邮轮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如恶劣天气、疫情等),邮轮船长可以决定变更航线或者停止执行,一旦出现了纠纷,游客又只能找旅行社进行维权,几方合同关系不明确,乘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二是旅行社自己掌握旅客信息资源,但掌握的信息资源并没有通报给船公司,登船时海关、边检查验效率低,就造成在出关的时候,相关手续繁琐,时间慢。
  孙文剑称,去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国际邮轮船票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推动旅行社包船模式向多样化船票销售模式发展,形成《关于推广实施邮轮船票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孙文剑透露,《通知》印发后,中国境内港口始发的国际邮轮航线、港澳台邮轮航线将适用邮轮船票管理制度。在提升邮轮运输旅游服务水平方面,制度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一是推广邮轮船票直销。邮轮公司可以直接销售邮轮船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销售邮轮船票。但无论通过哪种渠道购票,邮轮运输企业都应签发船票,要与乘客之间建立明确的民事法律合同关系。
  二是实施凭证进港登船制度。乘客在购买了船票后,“会按照统一的格式生成相应的登船凭证,乘客可以携带登船凭证进行进港及登船(就像是我们凭借登机牌乘坐飞机一样)。”
  三是实施乘客信息提前申报与共享。邮轮运输企业要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乘客信息,口岸部门、港口、公安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可以提前通过信息化手段快速完成进出港通关查验,效率大幅提升,体验感也会大大提升。
  四是推广使用行李信息条。乘客托运行李所用行李条应当记载的基本信息要素,实现与乘客关联,提升托运行李通关效率。
  孙文剑称,以船票上旅客信息为主线,明确各方合同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将更好地保障旅客的权益,提高效率,增强乘坐邮轮的体验感。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