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价归类

为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1月在全国海关推广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于6月在全国推广实施商品归类资料提交无纸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直属海关以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停止使用。

相关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推广海关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5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6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3号(关于推广商品归类资料提交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5号(关于公布2018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海关总署公布2018年第138号公告(关于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点关注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是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实施,以及我国已推行“三预”制度(商品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价格预审核)的大背景下,整合、优化“三预”制度,健全完善海关预裁定的做法。结合《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公告,企业在申请预裁定时需要注意:申请人只能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预裁定决定以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预裁定申请可以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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