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通关

物流监管

TIR运输试点于2018年5月1日在霍尔果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口岸、满洲里公路口岸、绥芬河口岸、大连港口岸启动,对同我国签有双边汽车运输协定的国家也可参照执行。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自7月19日起,实施机关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海关总署进一步明确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有关事项,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有关事项,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进出境邮递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于11月30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使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当向海关开放支付相关原始数据。

相关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公布海关物流监管相关规章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0号(关于启动实施TIR公约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2号(关于试点实施TIR公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2号(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3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4号(关于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0号(关于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7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0号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0号(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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