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后陕西省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并计划四年内将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内。

根据《“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陕西省将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制定关中各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煤炭质量监管机制。

同时,将着力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17年,陕西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内。

此外,陕西还提出,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建设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现役火电机组必须实施烟气除尘设施改造、脱硫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须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销及高效除尘设施等。

在2014年底前,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配套建成脱销设施。全面实施钢铁、火电、水泥、燃煤锅炉现有除尘器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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