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港石湖码头集装箱堆场

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泉州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泉州市交通委了解到,在未来两年间,泉州市预期投入超过2500万元的财政补贴,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码头企业盈利补差、鼓励班轮航运等多项政策上着手,促进泉州港集装箱运输健康快速发展。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港在海运外贸的历史上也曾闻名海外。在夜以继日地加快港口建设过程中,泉州于2012年重新跻进亿吨大港行列。目前,泉州已拥有建成投产泊位8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24个,最大靠泊能力可达30万吨级。

根据《意见》有关条例,泉州将进一步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泉州港总体规划且在2015年底前合格完工的集装箱码头基础设施,按投资规模予以补贴20至150万元不等;对码头企业当年实际完成量同比增长的的重箱增量部分,给予内贸箱奖励20元,外贸箱奖励50元的补贴;对当年实际代理从泉州港进出口外贸集装箱存量部分,按照集装箱数量,每标准重箱给予10元的奖励。

《意见》还指出,为鼓励泉州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加快重组上市融资,成功上市的班轮航运企业不仅能够享受泉州市扶持企业改制上市优惠政策,同时泉州市还将一次性给予企业300万元奖励。

为缓解泉州市码头前沿堆场不足的现状,鼓励陆地港为泉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提供货源支撑,《意见》也相应制定了奖励办法。其中,对组织集装箱货源从泉州港进出或为进出泉州港集装箱提供通关查验服务的陆地港,有关部门将以上年度为基数,针对集装箱数量不同予以高低不等的现金奖励。

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庄赞才介绍,《意见》的出台实施,将使泉州港在地方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带头作用,良好的运输环境也将拉动地方整体经济快速增长。

据了解,该意见的补贴对象覆盖集装箱码头企业、船货代企业、集装箱班轮公司及航运企业、陆地港。除资金补贴以外,泉州市交通委、港口局、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口岸查验单位还将对进出泉州港的集装箱提供集疏运绿色通道和更加便利的进出口查验通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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