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召开绿色航运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计划每年财政预算投入2亿元人民币对使用岸电和低硫油的企业进行补贴。

发布会上,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深圳港口企业联合发起了《绿色航运深圳宣言》,号召各港航企业加快港口航运绿色转型,减少污染排放,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多家航运企业签署了《绿色航运深圳宣言》。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代表航运企业在会上发言。香港环保局副局长陆恭蕙表示,香港环保部门也将全力支持深圳开展治理港口船舶污染的相关活动。

深圳市是亚洲范围内率先开展港口船舶污染实质性治理工作的城市。《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对提升深圳港的绿色形象和国际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也将进一步的提升。

据悉,深圳是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港口船舶排放已成为深圳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目前,大多航船采用含硫率3%左右的重油作为燃料,每年排放二氧化硫约1.6万吨,占我市总排放量的65.8%左右;氮氧化物1.9万吨,占总排放量的14.1%左右;排放细颗粒物(PM2.5)1600吨,占总排放量的5.8%左右。研究表明,一艘排水量10万吨的大型集装箱船一次停靠过程中的PM2.5排放量就相当于5.95万辆国Ⅳ柴油货车一天的排放量。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李水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办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发改委和财委共同实施。凡是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开展岸电设施建设和提供岸电使用的港口企业或者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的航运企业,都可以根据《补贴办法》要求申请相关补贴。

李水生称,对于岸电设施建设,港口企业向深圳市交通部门提交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申请项目评审,政府将按不超过岸电建设项目费用30%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于运行岸电设施产生的供电需量费,政府将给予全额补贴。此外,根据岸电设施的用电量,还将给予不超过电价成本10%的岸电维护补贴。

对于使用岸电并申请加入市交通运输委深圳港绿色公约、签署年度岸电使用承诺书及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航运企业,可享受0.7元/度的岸电优惠电价,而差价费用也将全额补贴给相应港口企业。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的低硫油并符合相应申请要求的航运企业,政府根据使用燃油硫含量的区别,将予以75%至100%不等的用油差价补贴。

李水生还称,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和低硫油必然将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按照工作计划推广进度,预计2016年以后岸电应用年均比例可达到15%以上,泊岸转油(硫含量0.1%)比例将达到85%以上。据测算,每年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000吨,相当于3座妈湾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排颗粒物约450吨,同时可减排氮氧化物约2300吨。预计可使我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1.2微克/立方米左右,PM2.5年均浓度下降0.9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0.5微克/立方米左右。这将对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发挥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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