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航运业走入低谷。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延长补助新造船下单时限,缓解运力过剩压力,助推航运业复苏。

2013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公布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通过政府引导,有力调动了船公司调整船队结构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运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2014上半年我国海运市场总运力同比大概减少了420万总吨;新增运力的结构发生了比较好的变化,船舶的平均吨位有较大提升;危险品船等老旧船比例大幅度下降。

与此同时,船舶报废更新政策也推动了船舶产品结构升级,促进了船舶工业发展。2014年中国造船三大指标市场份额继续保持世界领先,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41.7%、50.5%和47.1%,其中新接订单量比2013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然而,老旧船提前报废更新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由于三年的政策实施期相对较短,难以充分发挥对海运业的积极促进作用。

“拆船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没有问题,但造船订单时间也是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这样会造成新造船订单集中下单和以后新造船的集中交付,会进一步加剧航运市场的运力过剩,对航运企业造成严重冲击,也不利于新造船企业改善经营、提高利润。”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彦明说。

为此,他建议国家审时度势,将获得补贴的新造船下单时间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或者最起码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以此缓解航运市场的运力过剩,同时增加企业自由选择空间,助推市场复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李绍德也提出类似建议,“完善海运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深化海运业与相关产业的合作,将国家老旧船报废更新政策延期至2018年,以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对航运业、造船业、拆船业及钢铁业等的健康发展真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海运业健康发展、提升综合国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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