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高风险特征显著,且行业内已有风险显现,但是节前保监会的一纸监管函,暴露了部分财险公司仍青睐于开拓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近日,保监会向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航运)下发监管函,称其超范围经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作为国内首家专业航运保险法人机构,东海航运自2015年底成立以来的业务发展并不理想。2016年年报显示,受限自身经营险种限制,公司仅经营船舶保险、航运责任保险、航运货运保险,且均为承保亏损。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监管层面看,出于控制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从公司层面看,近年来航运保险的景气度较低,公司拓展创新业务可以理解,但超出了保监会许可的业务范围。”

多位财险公司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种现象在行业并不多见:“由于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相对较大,目前行业内积极做这块业务的公司不多了。”

监管围堵违规经营风险

2016年“踩雷”保证保险业务的浙商财险,最终多达十亿元的风险敞口震惊业界。此后,监管对于涉及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并未放松。监管函显示,东海航运以航运责任险类注册并开展业务的航运运费保险条款属于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超出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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