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股份(01138)发布公告,按照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散集团)于2016年3月29日签署的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

双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的过渡期间,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大连远洋)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公司享有;而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中远集团承担,中远集团应以等额现金向公司补足;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海散运)因盈利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公司享有,中散集团应以等额现金向公司支付;中海散运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散集团补足。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交割日为2016年7月15日。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大连远洋100%股权在过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约为人民币6.6亿元。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的约定,该等权益变动由公司享有。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中海散运100%股权在过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人民币-3.39亿元。根据资产购买及出售协议的约定,该等权益变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以等额现金向中散集团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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