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与天津港集团在天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中远海运集团与天津港集团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倡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长期友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在资本合作、码头投资及运营、航运及物流、航运金融、人才交流等多个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积极打造新时代港航合作的典范。

  不妨跟随《航运交易公报》回顾一下中远海运集团今年以来在国内港口方面的大动作——

1月20日,中远海运港口与青岛港国际(06198.HK)达成交易协议,中远海运港口将取得青岛港国际约16.82%的股份,并合计通过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港国际约18.41%的股份。而中远海运集团则通过上海中海码头、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及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青岛港国际20%的股权,占股仅次于青岛港集团,为青岛港国际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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