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深圳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积极采取六项措施保障电煤运输安全、便捷、畅顺:一是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和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电煤运输船舶办理进出港签证(查验)手续零等待,并将进出港手续合并办理;二是为电煤运输船舶提供安全、气象、法律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保障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和作业安全;三是加强电煤码头及其周边水域的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小型船舶特别是渔船碍航锚泊和作业行为,将其对电煤运输船舶的影响降到最低;四是强化对船舶雾航、防抗大风知识宣传,在政务大厅及现场监督时派发相关宣传资料;五是在开展电煤运输船舶安全检查时,着重检查船方落实冬季安全措施情况;六是开展2009年第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妈湾电厂吸水口等重点区域进行非常规检查,确保警示标志完好、醒目,避免事故发生。

    截至12月28日,深圳海事局共安全监管电煤运输船舶106艘次,运输电煤3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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