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深圳海事局南山中心海事处组织了一次针对交通船的安全检查。按照《深圳港籍交通船和高速客船安全检查办法》的规定,对深圳港籍交通船,原则上每年只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两次检查的叠加必须完全覆盖《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上的所有项目,确保检查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本次共检查交通船11艘,检查范围包括消防救生设备、航行设备、船员实操等方面,共发现缺陷121项。接下来,安检人员将对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判断缺陷是否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管理制度的运行有关,进而采取包括约谈公司在内的措施,发挥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从源头上防止同类缺陷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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