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日照海事局与日照市海洋渔业局签署了《海上安全与防污染联合行动协议书》,双方共同建立24小时全天候畅通的海上搜寻救助通信联络渠道。 

    据日照海事局杨国卿副局长介绍,签署联合行动协议是贯彻交通运输部与农业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精神,落实山东海事局“主动作为、联合监管、防救结合”十二字渔船安全监管方针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日照市政府推动“惠渔十百千”重点惠民工程建设的具体举措。

    该渠道建立后,日照海事、渔业双方将共享海上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执法船艇、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渔业海岸电台、VHF(甚高频)、手机定位信息管理优势,为海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撑,提高海上险情处置能力;通过搜救协调员或应急值班人员沟通交流重要搜救内容及相关信息,确保搜救与防污染的应急联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到位。

    近年来,随着港口经济和渔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日照海域船舶往来密度、进出港船舶艘次不断提升,便捷畅通的船舶通航环境显得日益重要。目前日照市共有渔船4000余艘,渔港20处,50000余人从事渔业生产。据海事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1-8月份,日照港口船舶进出港流量为25468艘次,平均每日104艘次。港口通航密度较大。

    联合行动协议的签订为双方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研讨的平台,将为进一步加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有效避免或减小商船与渔船碰撞风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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