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海事法院召开调研联络员会议,认真学习该院应新龙院长对法院审判调研提出的要“有理论、有实践、有事实、有分析、有对策”的工作要求。

    通过学习体会的交流讨论,与会同志对法院调研要立足审判实践,把握应用方向的定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好审判调研工作。

    会上,该院谢晨副院长对调研联络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明确基本定位,在调研工作中坚持以应用研究为定位,以审判实践为基点,切实发挥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作用;二要拓宽研究视野,抓住审判信息、精品案例、宏观决策、成果转化、学术研讨中值得关注和捕捉的调研切入点,深入研究、用活素材、选好载体,不断提高调研质量;三要用好工作平台,建立联络员的定期交流制度,通过座谈、研讨、沙龙等形式,为各部门的调研沟通与合作创造条件,相互交流调研资讯,切磋学术观点,形成调研合力;四要端正调研作风,克服任务化、程式化、表面化倾向,敏于捕捉发掘、勤于汇总积累、善于思考总结、勇于刻苦钻研,力争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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