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海事局特约记者望作信向CNSS供稿】记者今日从宜昌海事局获悉,在三峡库区高水位运行时,通航碍航物显现,长江海事部门在长江干线鳊鱼溪(上游航道里程145公里)至野猫石(上游航道里程63.7公里)航段中的部分水域实施交通管制,以确保船舶安全通过跨河建筑物及支(汊)河流。

      在175米蓄水期间所有短途客船、过江渡船禁止夜间航行;进入小溪河船舶长度不应大于85米,并且须向海事部门报告,经同意并递交船长承诺后方可驶入;巴东长江大桥6号桥墩至7号桥墩间的第7孔为全年船舶上、下行双向通航桥孔,其它涉水桥孔均为非通航桥孔,严禁船舶通过;凡航行长江干线三峡库区的船舶,实际水面以上高度超出17米时禁止通过跨河建筑物,超高船舶通过长江大桥水域必须倒桅杆,过桥梁前报告海事部门认可才能通过跨河建筑物。

     海事部门要求船舶听从海巡艇现场指挥,当船舶在进入各限航支(汊)河口前,应准确掌握本船水面以上实际最大高度,防止碰撞事故发生。特别是高水位运行期间库区风浪较大,雾多,船舶航经港区、坝区、渡口处须及时减速,防止浪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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