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1月7日电(记者 付美斌)记者从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获悉,由于渔民失踪已超过72小时,该中心根据有关规定, 决定从7日起中止对文昌沉船事件中的9名失踪渔民进行大规模海上搜救行动,岸上的搜救行动仍在继续。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11月4日9时10分接到清澜海事局报告,当日7时40分在文昌市抱虎角湖心港附近海边发现一具渔民尸体和一名生还渔民曾小鹏,据曾小鹏介绍,所在琼海口03052号渔船,2日上午从海口新港开往文昌清澜附近海域作业,当晚21时,渔船开到到北纬20°08′、东经110°55′时进水沉没,船上有14名男性渔民,全是临高县调楼镇人。

    接报后,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当即通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文昌市政府,要求组织渔船前往失事海域展开搜救,立即协调海南海事局派出“海巡183”轮、南海救助局派出“南海救201”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派出中国海监2115船赶往失事海域展开海上大规模搜救,南海救助局派出的直升飞机11时45分起飞,12时25分到达失事海域。同时要求海南海事局海岸电台、琼州海峡VTS发布航行警告,要求过往船舶搜救失事船员。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指定“南海救201”轮为临时海上搜救指挥船,以沉船海域为中心,在半径15海里范围搜寻。按海南省副省长陈成指示,指派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一副厅长为文昌临时搜救善后指挥中心负责人。

    该工作人员说,经过4日、5日、6日海面上大规模搜救,根据时间、气象、海况综合原因,决定从7日起停止“海巡183”轮、“南海救201”轮、中国海监2115船和直升飞机继续出海搜救,要求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文昌市政府通知附近港口渔船和岸上搜救力量继续搜救,要求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附近渔船,在气象、海况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到失事海域展开搜救,要求海南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要求附近过往船舶必须进行协助搜救。

    记者从文昌临时搜救善后指挥中心获悉,目前,文昌市海岸的沿岸搜救工作仍在24小时分班进行,但仍没有任何最新失踪渔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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