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局组织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将于
登轮前,监管处组织学习《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规定》的认识。并强调惠来处贯彻实施《规定》,要结合辖区临时开放口岸管理和电煤船监管的实际开展,特别要落实好规定第十八条关于“国际航行船舶在驶离国内港口前应当将船上污染物清理干净,并在办理出口岸手续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有效的污染物接收证明”的要求。同时,还学习了《国际船舶和港口保安规则》的主要内容以及船舶安保检查的工作程序。
随后,联合执法人员开展对靠泊靖电码头“广珠”轮防污染和船舶安保工作的现场检查,检查了船舶油类记录簿记载、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油水分离器、污油舱、船舶安保证书及相关记载。
机关职能处室联合基层海事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促进基层海事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的提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值得推广。(惠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