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海事处开展打击无灯夜航违法行为
巡航至东平水道西南河段时,执法人员发现有一黑影在移动,未显示任何灯光信号,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接受检查。检查时值班驾驶员还坚称已经开启航行灯,在录像、照片等证据的佐证下,该船员承认因电池老化,没有及时更换,导致航行灯无法正常显示。巡至南港河段时,又发现一艘无灯夜航的船舶,该船船员在接受检查时还口口声声说已显示号灯。现场勘验发现,该船虽已将航行灯的开关打至“ON”的状态,但因电池没有及时充电,航至西南河段时已完全熄灭。该船员吓了一跳,对海事执法人员及时帮其指出安全缺陷标示感谢。
据统计,本次夜间统一巡航执法行动共巡查船舶56艘次,发现未按规定显示号灯船舶3艘次,现已全部立案调查。分析发现,3艘无灯夜航的船舶均未小型内河船舶,船舶经营人为节省成本,未能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池,仍然冒险航行。
时值雾季,无灯夜航将直接影响到船舶的航行安全,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海事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提醒船方:船舶夜间航行或停泊均应检查本船是否按规定显示号灯,航行时正确选择航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以策安全。(薛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