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区海事处范娟、王平向CNSS供稿】2011年3月26日,应东方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我支队承担该船芜湖辖区的安全航行维护任务。

    该船船名为:东方803,总功率:2970Kw;空载吃水:艏1.85米/艉3.05米;水面最大高度:25.05米。

    根据局“东方803轮监控护航任务通知书2011007号”通知要求和芜湖巡航支队统筹安排。3月26日下午,新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积极落实局监控维护任务,1550时左右新港执法大队接到“东方803”轮船长报告该船已到荻港水道要求维护。我执法人员率海巡31322艇1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始执行维护任务。

    护航期间,大队执法人员用手旗、扩音器、VHF等设备指挥上行船舶按照定线制要求航行,发布航行警告,警示过往船舶注意,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芜湖海事局VTS中心发布禁航信息并根据指挥艇指令协助解除禁航,同时做好作业水域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呼叫指挥艇。

    在海巡31322艇维护下,“东方803”轮于1635时安全通过黑南水道。

新港大队顺利维护大型海轮“东方803”通过黑沙洲南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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