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 蓝张婧 吴燕婷 肖同乐向CNSS投稿】8月3日上午,厦门海事局与厦门海事法院签订《深化交流协作、构建和谐海运共建协议书》,这是双方为共同促进厦门平安和谐海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海事行政与海事司法两执法机构从实践配合到共识构建、从相互协助到共担重任的合作模式转变。

    厦门海事局申亚平书记认为,此次共建协议的签署,为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对于妥善化解海事领域矛盾纠纷,强化航运领域社会管理,进而促进形成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需的最优法治环境,都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意义。

    厦门海事局林文璋副局长表示,长期以来,厦门海事局与厦门海事法院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合作经验。此次签订共建协议,将继续深化双方已有的沟通协作、资源共享、定期会晤协商机制,重点强化在信息通报、海事调查取证、船舶扣押拍卖、海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等方面协作配合,在合作内容上更加细化,在合作要求上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海事纠纷的化解方面,双方具有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以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为例,厦门海事局依法进行海事调查后,依据调查结论进行海损分担调解,以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对于厦门海事局调解达成的协议,厦门海事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一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厦门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海事法院审理海事纠纷诉讼时,也将遵循优先调解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当事方的调解工作。

    厦门海事局和厦门海事法院将以此次共建协议签订为契机,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增进交流、深化共识、通力合作,重点健全完善海事业务沟通协调机制和海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以不断提升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优化和创建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和谐海运,共同推进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服务“海西”建设和海峡两岸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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