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2011年度,芜湖海事局通过完善安全预警细则、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安全预警平台、强化安全预警培训、落实预警监管措施等机制,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工作。据统计,芜湖海事局全年共发布水上交通气象灾害四级(蓝色)安全预警27次,均为气象灾害类预警。其中,因能见度不良发布安全预警13次,因强对流天气安全预警14次,与去年相比,虽然预警数量上减少了2次,但是加强了预警后的管控力度,加大了对冒险航行船舶惩处力度,确保了在预警期间、预警水域内不发生与预警事项有关的事故、险情,确保了辖区水上安全形势和通航秩序稳定。

一、完善安全预警细则,着力提升预防预控水平。为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应急机制,芜湖海事局组织召开了《芜湖海事局安全预警管理细则》研讨会,会议结合《长江海事局安全预警管理制度》规定,对芜湖海事局安全预警发布程序、安全预警各级具体实施部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草拟了《芜湖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实施细则》,着力提升全局预防预控水平。

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建立与芜湖市气象台等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渠道,收集、传递预警与应急事件反应信息,利用现有的网络传输系统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和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CCTV、无线视频传输系统、GPS船舶定位系统等相关专业机构信息预报系统,确保风险信息收集分析与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搭建安全预警平台,增强安全预警的针对性。针对辖区主要以交通气象类灾害对船舶安全航行、停泊、作业的影响尤为突出这一现状,芜湖海事局建立了铜陵大桥、黄兴圩铜陵公铁大桥、芜湖大桥、马鞍山大桥气象采集站点,并联网VTS系统,初步建立芜湖海事气象预警平台,提高安全预警的针对性。

四、强化安全预警培训,提升安全预警执行力度。提高向一线执法人员介绍了安全预警的概念并组织学习了《长江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制度》、《芜湖海事局安全预警实施细则》,并结合芜湖海事局关于安全预警的具体做法,对预警的分工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执法大队、海事处依托长江海事气象平台主动搜集辖区内气象变化情况,积极开展交通气象类安全预警,安全预警执行力度有了显著提高。以最近安徽省大雾天气为例,芜湖海事局启动安全预警后,执法支队、海事处迅速行动,认真开展禁航和维护工作,辖区175公里辖区没有船舶违章航行,辖区未发生一起险情,安全预警预防预控能力有了大幅提高。

五、落实预警监管措施,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开展安全预警工作过程中,芜湖海事局将着眼点放在如何使预警和监管手段结合上,明确规定发布安全预警后,海事处、执法大队现场监管行为的具体方式方法和主要任务,使得安全预警的有关要求,通过现场安全监管使安全预警监管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大大提升了安全预警的效果,确保了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下一步,芜湖海事局将继续努力探索和完善预防预控机制,以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长期持续稳定。(通讯员 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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