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苏沿海船舶航路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此举将有利于改善江苏沿海通航环境、提高海上交通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对促进江苏沿海航运和港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规划》包括从南北航线进出连云港、灌河口、滨海港区、射阳港区、大丰港区、洋口港区、吕四港和北支航道的19条航路,以及大丰港—射阳港—滨海港—连云港—赣榆港区之间的5条沿岸航路,同时还公布了连云港港、灌河口、滨海港、射阳港、大丰港、洋口港、吕四港等33处已建及规划建设的沿海港内锚地。

据了解,江苏海事局将根据《规划》的要求,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为原则,开展规划水域船舶航路设计工作;以与港口生产相配套适度超前为原则,规划和建设江苏沿海港口港外锚地。按照《规划》要求,在各类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各类涉海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主动避开江苏沿海港内锚地水域,远离江苏沿海船舶航路规划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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