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1月16日,上海外高桥海事处港口国监督检查人员对停靠在辖区的一艘国际航行船舶进行例行船舶安全检查。与传统船舶安全检查不同的是,这次海事部门邀请了该轮所属航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机务及海务一行全程参与,让公司管理层更清晰明了地掌握船舶缺陷及即将生效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等,因此也被形象地称为“阳光安检”。

在传统船舶安检程序中,海事部门查出的安检缺陷要经过船长、轮机长等船舶管理人员与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再沟通、再协调,由于过程繁复,信息传递和措施落实容易出现很多偏差,最终导致船舶依旧无法满足开航和航行安全要求,形成安全隐患,危及人命财产安全。

为打破这种局面,让船公司管理人员全面地掌握和更高效地纠正船舶缺陷,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上海外高桥海事处经过2011年充分的调研和探索,于2012年1月正式推出了船舶 “阳光安检”机制,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程序。

该处处长夏大荣表示,“阳光安检”是上海海事部门积极融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帮助航运企业集体“过冬”系列举措之一,也是该处“全面履职”的一项长期举措。由于全球航运市场的不景气,许多船公司为节约成本,对安全方面管理有所松懈,近期如意大利邮轮搁浅、韩国油轮爆炸等船舶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海事部门开展“阳光安检”的目的就是保障船舶满足适航要求和降低船舶在境外的滞留率,在整个航运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提升航运公司安全意识,打造共同安全利益平台。(通讯员 杨海兵 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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