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4月19日,2012年辽宁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在辽宁海事局召开。会上就近三年来辽宁省海上搜救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海上搜救工作任务做出全面部署。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赵化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主任、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辽宁海事局局长侯景华,大连市副市长曹爱华等参加了会议。共有来自辽宁省交通厅、省军区、边防总队、省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及沿海各市政府等24个搜救成员单位的代表47人参加了会议。

辽宁海事局局长侯景华表示,经过三年来的努力,海上搜救中心致力于不断完善和细化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的工作,确保了对遇险客船提供快捷、高效的搜救服务;同时,与多部门配合,率先建立环渤海地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目前,海陆空搜救网络初步建立,搜救力量的快速反应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了“专群结合”的科学救助体系。今后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险情事故,加强各成员单位和区域搜救合作机制建设,完善海上搜救技术的创新、研发应用,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海上突发事件风险预警预防工作程序,深入推进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海上搜救资源的优势互补,到2015年基本建立辽宁沿海搜救志愿者网络。

翟久刚副局长指出,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两级海上搜救协调指挥体系,全面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搜救中心指挥协调、涉海部门共同参与”的海上搜救工作体系。下一步,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将积极支持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工作,与辽宁省政府及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为保障渤海湾水域水上人命、环境和财产安全做出努力。

赵化明副省长表示,三年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海上搜救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较好的履行了海上搜救职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维护全省安全形势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实现了“四个新突破”:海上搜救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防抗极端天气和海上预警预防能力进一步增强,海上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专群结合的科学搜救体系,海上安全监管能力和航线安全可靠性全面提升。全省海上搜救工作组织得力,反应迅速,协调顺畅,工作成效显著,各级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海上搜救工作为辽宁海上经济工作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特别是为保障海上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巨大的贡献。他指出当前辽宁辖区海上搜救形势非常严峻,海上安全监管和搜救能力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还不相适应,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进程加快对我省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上产业多样化发展迅速使发生海上险情的概率大幅提高给海上搜救工作带来了新任务,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故风险增加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他强调海上搜救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行业联手在省政府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海事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好海上搜救工作。他要求全力做好今后一段时期海事搜救工作,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防范在先,严格安全管理。做到“防范在事故发生之前,搜救在关键时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清海上险情的主要方面,把关口前移,加大防范力度,就能避免或减少海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坚决制止非法越界捕捞,依法依规、从重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完善海上搜救预案,不断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健全完善海上搜救机制,提高海上搜救科学化水平,加强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能在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的海上搜救队伍,大力普及海上各种险情的预防、避险、互救、自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全面实现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搜救系统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海上搜救整体能力不断提高,共有效处置各类海上突发险情321次,协调出动船艇808艘次、飞机75架次,成功救助2795人、船舶203艘,搜救成功率达93.2%,最大限度拯救了海上遇险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减少了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水域污染,为辽宁经济建设平稳快速发展和涉海、用海人员提供了可靠的海上搜救保障。(通讯员 李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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